2021天府航空学院学费调整了——天府新区航空学院学费标准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2021年学生收费标准调整的公示
各位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2020年9月3日)等文件精神,我院自2021年起调整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现按要求对2021年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进行公示。
一、调价方案
1.学费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年)
2021年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1
导游
12000
2
司法助理
12000
3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16200
4
航空物流
16200
5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16200
6
旅游管理
12000
7
会展策划与管理
12000
8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13200
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3200
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13200
11
电子商务
13200
12
软件技术
13200
13
空中乘务
16200
14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16200
15
机场运行
16200
16
民航运输
16200
17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16200
2.住宿费
序号
房间类型(人/间)
2021年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1
6
1400
二、相关说明
我院2018年成立以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8〕345号),对我院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核定限价。自文件下达以来,我院招收了2018级和2019级两届学生,并按计划于今年招收2020级第三届学生。近3年以来,我院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始终按照上级部门的限价执行,从未作过上调。自办学以来,学院在校园建设、实训设备配置、人才引进等方面持续大力投入。鉴于支出高于收入等实际情况,我院自2021年起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执行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我院现有高职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